1688平台发布多渠道分销及一件代发管理规范
一、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多渠道分销市场供应商、分销商等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多渠道分销市场正常运营秩序,根据《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入驻服务协议》、《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规范用于规范供应商及分销商入驻和退出多渠道分销市场,在多渠道分销市场的经营活动及其后果。供应商及分销商应遵守《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尚无规定或本规范有特殊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1.3 【诚信承诺】供应商在多渠道分销市场的日常经营、管理中应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提升自身品质和信誉,给客户和买家带来更好的体验,共同将供销平台建设成为公开透明、公正文明、秩序良好的供销平台。
二、 定义
2.1 阿里巴巴中国站:即“1688平台”,指1688主办运营的面向企业间贸易 (B-TO-B)的在线信息发布及交易平台,包含1688网站(所涉域名为1688.com,或1688指定的其他网址,下同)及客户端、小程序。
2.2 多渠道分销市场:指1688提供的“一件代发”(包含原“抖快专供、微商专供、淘宝专供”)、跨境专供等分销相关频道,主要用于展现优质供应商与其商品,包含分销操作后台、渠道专供等服务模块。
2.3 多渠道销售市场:指1688提供的“多渠道销售”(包括但不限于:淘特批发团、淘特批量通品等)等下游销售渠道,主要用于帮助商家拓宽销售渠道,以相对合理的价格,使得商家在其他渠道进行销售。
2.4 多渠道分销后台:1688提供给商家用于“多渠道分销操作后台”管理商品、与分销商建立分销关系的系统。
2.5 多渠道销售商品管理后台:1688提供给商家用于“多渠道销售操作后台”管理商品的系统。
2.6 供应商:指在多渠道分销市场提供产品进行分销供货并通过1688提供的服务与分销商建立分销合作关系的的商家,以及在多渠道销售市场提供产品直接销售的商家;即本协议中的“商家”。
2.7 分销商:在1688平台通过多渠道分销市场以及通过1688提供的服务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合作关系并在下游相关渠道、平台进行销售的平台买家。
2.8 服务:指由1688通过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服务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等。
2.9 最终销售价格:指商品包含各类优惠折扣后的买家实际支付的最终价格,也同商家应开具销售发票的金额。
三、 供应商入驻多渠道分销市场
3.1供应商入驻多渠道分销市场后,方可添加分销商品并进行商品分销。
3.1.1多渠道分销市场入驻要求
3.2.2 商家需签署《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入驻服务协议》且满足入驻要求。
四、 经 营
4.1 产品/商品发布
4.1.1 供应商在多渠道分销操作后台发布产品信息时,须遵守《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1688平台价格发布规范》、《信息发布规则》、《违禁信息发布行为处理规则》及其相关规则禁止发布的产品或信息。
4.2 分销
4.2.1 【分销关系建立】分销商可在1688 APP/PC端商品详情页有“分销”功能的商品,在线申请与供应商建立分销关系,分销商应符合供应商设置的招商门槛,若分销商不符合前述条件,则需要供应商审核决定是否接受并建立分销关系。
4.2.2 【铺货分销】供应商与分销商建立分销关系后,分销商可在1688 APP/PC端商品详情页有“分销”功能的商品详情页、分销管理后台页面选择供应商支持分销的商品对应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主图、标题、属性、详情等,与分销商店铺商品信息设置维度不匹配的除外)通过1688开放平台服务商、API接口或其他形式同步至淘宝、抖音、快手、微信店铺(铺货店铺以分销支持范围为限,下同)进行发布,完成分销铺货后分销商可对所铺货的商品向供应商下单购买,而无需遵守供应商所设置的商品起批量或混批量限制,但相应交易流程、纠纷处理规则等应遵守1688平台相应规定。
分销商若选择第三方工具进行铺货分销,可能因下游部分平台个人信息保护要求导致回流订单的收件信息为加密信息,供应商无法获得必要发货信息,从而影响订单发货的及时性,供应商及分销商需遵守以下规范要求:
分销商需及时关注供应商获取收货信息的消息,并配合提供必要收货信息,未及时提供必要发货信息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发货的,分销商应自行承担发货延迟造成的后果;
供应商需在承诺的发货时效内发货,如供应商无法获取必要收货信息的,其应在承诺的发货时效内主动向分销商获取收货信息并完成发货。如供应商未按时发货,平台将依据《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1688平台违背发货承诺规则》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扣除违约金、扣分、降权、账号关闭)。
4.2.3【分销关系终止】分销关系建立后,供应商有权根据商品分销管理等需要主动解除和分销商针对部分或全部入驻商品的分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因供应商删除商品、暂停支持铺货、库存清零、操作解除、调整商品使商品不符合入驻条件及违反网站规则等情形),但解除前供应商须通过阿里旺旺或其他有效方式书面通知分销商并要求分销商下架相应分销商品(供应商须自行留存有效的通知凭证);若由于供应商未通知到分销商直接取消分销关系而被投诉,且投诉成立超过两次,1688有权取消供应商的入驻资格,且供应商三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入驻,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因此给分销商造成的损失并负责赔偿。
分销关系解除后,分销商将无法对供应商商品进行铺货,但在分销关系解除前,对于分销商已经下单的商品,供应商仍需按照分销关系解除前的服务承诺完成发货并提供相应服务。
4.2.4 【分销关系中的商品管理】1688平台协助商家对供应/分销关系中的商品对应信息进行优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修改产品标题、类目属性、库存和描述等)
4.3 交易
4.3.1【支付方式】入驻多渠道分销市场的供应商须支持支付宝担保交易或诚e赊等支付方式。
五、 市场管理
5.1【保证金补足】供应商应根据《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入驻服务协议》及本规范规定缴纳或补足买家保障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多渠道分销市场催缴后未在十五天内缴纳或补足的,多渠道分销市场有权给予供应商分销限权,并下架分销商品管理后台及所有已添加的分销产品,直至保证金足额缴纳为止。
5.2【品质抽检】允许1688平台对多渠道分销市场分销产品进行抽检,对存在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据《产品品质违规处理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5.3【曝光处理】针对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产品,多渠道分销市场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产品、删除产品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对相关供应商采取账号限权,直至清退账户。
5.4【其他情形】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如短期内大量引发或持续引发买家维权等),针对相应产品或供应商,多渠道分销市场有权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下架产品、删除产品等处理措施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采取账号限权,直至清退账户。
六、违规与处理
6.1 【供应商违规处理措施】根据供应商违规情形的严重程度,多渠道分销市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
6.1.1 在多渠道分销市场内下架相关产品;
6.1.2 在多渠道分销市场内删除相关产品;
6.1.3 限制指定类目的产品发布
6.1.5 限制参与多渠道分销市场营销活动;
6.1.6 终止供应商与部分或全部分销商的合作关系;
6.1.7 永久清退出多渠道分销市场。
6.2【供应商违规情形与处理】在供应商出现违规情形后,多渠道分销市场经最终认定属实,将按照《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入驻服务协议》进行处理。因违规被处理的供应商,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七、退 出
7.1【主动退出】供应商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协商终止合作关系,并退出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
7.2【供应商清退】供应商若因相关入驻协议已终止,或者出现《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入驻服务协议》中应被清退的情形或不符合《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管理规范》中入驻门槛要求,多渠道分销市场有权将其清退出分销市场。
供应商被清退后,分销市场将删除其在多渠道分销市场的产品信息,同时该供应商与所有对应分销商的分销关系将自动终止。
7.3 退出前商家同买家正在履行订单仍应依约合法合规履行完毕,在服务期间内产生交易纠纷、违约责任以及其他法定义务商家仍应继续承担并履行完毕。
八、附则
其他未包含的规范,遵循《多渠道分销及销售市场入驻服务协议》和《阿里巴巴中国站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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